民政部新闻办官方微博@民政微语 消息,4月28日,民政部举行例行新闻发布会。民政部社会事务司副司长刘涛、国家税务总局财产和行为税司副司长练奇峰共同出席并将答媒体提问。
针对为何民政部门与税务部门合作开展婚姻登记信息共享的问题,民政部社会事务司副司长刘涛表示,纳税人购买或出售住房,如果满足一定的条件可以享受税收优惠,税收在纳税人提出的购房税收优惠申请的时候需要了解当事人的婚姻信息,税务部门通过开展跟民政部门婚姻登记信息的共享工作,对特定纳税人婚姻登记信息进行查询。
婚姻登记信息共享:防止个别纳税人提供虚假承诺
刘涛表示,为保障国家税收安全、维护国家税收的严肃性,即便当事人提供了承诺,税务部门仍然需要保有对承诺的真实性进行调查、核实的手段,信息共享就有利于发现提供虚假信息、逃税漏税等违法犯罪行为。
让“信息多跑路”代替“群众多跑路”
刘涛表示,婚姻登记信息共享变“群众奔波”为“信息跑腿”,变“群众来回跑”为“部门协同办”,为群众提供更加人性化服务。所以,婚姻登记信息与税务部门的共享,是民政部门落实国务院要求,让信息跑腿的具体举措。
1